買瓦斯要簽契約

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資料顯示,106年發生之家用液化石油氣(瓦斯)消費糾紛計150件,主要糾紛類型如下:
一、消費者索還保證金產生糾紛(53%)
二、瓦斯行要救鋼瓶檢驗費用(27%)
三、剩餘殘氣不退還、瓦斯行提供(快)逾期鋼瓶(20%)
避免消費糾紛、確保瓦斯業者與消費者雙方之權益及維護供氣使用安全,內政部於107年3月23日與經濟部共同發布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並於107年5月14日發布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基此,呼籲簽訂定型化契約,可保障你我權益與安全!

 

簽訂契約的優點

1.殘餘液化石油氣可按比例退費

2.消費者可拿回保證金,並退還瓦斯行容器

3.不需額外支付檢驗費用

4.容器可有一定之安全使用期限,並能提供定期的安全檢測服務

5.如發生消費爭議時可獲得妥適解決

未定契約

1.剩餘殘氣造成消費者損失

2.消費者索還押瓶費、保證金產生糾紛

3.瓦斯行要求鋼瓶檢驗費用

4.瓦斯行送來(快)逾期之鋼瓶

5.發生消費糾紛,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
簽訂契約
1.瓦斯品質重量不縮水2.瓦斯沒用完可退費3.押瓶費可全數退還4.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5.消費權益義務說清楚
瓦斯簽訂契約

簽訂契約簡要重點

簽訂契約前,應了解下列重點事項,確保自身消費權益:

1.設備歸誰管:契約範本提供「重量計價」及「氣量計價」等2種計價方式的選項(契約範本第2條),並分別規範瓦斯行及消費者要負責的設備(契約範本第6條)。
2.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:瓦斯行應於供氣前以書面資料「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須知」告知消費者,並每2年提供1次安全檢測服務(契約範本第3條)。
3.瓦斯沒用完可退費:瓦斯行換桶時桶內若有殘氣,應以回收瓦斯桶當日之交易價格,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氣價(契約範本第9條)。
4.瓦斯桶保證金可退還:簽契約前,應釐清瓦斯桶保證金之給付情形(契約範本第5條),不用瓦斯桶時,可向瓦斯行拿回保證金(契約範本第12條)。
5.瓦斯桶用太久要付使用費:若瓦斯桶1次使用超過1年,瓦斯行會酌收使用費 (契約範本第8條) 。

瓦斯契約
瓦斯簽訂契約

消費爭議該怎麼申訴

若有消費爭議,可循下圖之處理流程進行申訴、調解及消費訴訟,消費訴訟亦於契約範本第15條明定:「因本契約涉訟時,以雙方合意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。」

桶裝瓦斯供氣消費爭議發生時,民眾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3條第1項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、縣(市)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擇一提起消費申訴。如未獲妥適處理,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3條第3項向直轄市、縣 (市)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。
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,可提起訴訟或依消保法第44條向直轄市或縣 (市)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調解不成立時,則可依消保法第47條向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提起消費訴訟。
申訴之相關聯絡方式如下:
各縣市消保官:https://cpc.ey.gov.tw/Page/2D85A84482CE6EB4
各縣市消防局:https://www.n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84
另外若不想以訴訟方式解決紛爭的話,可採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,相關內容及資訊可至司法院訴訟外紛爭解決機構查詢平臺查詢: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lp-2176-1.html
瓦斯爭議

 

更新日期:113-03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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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檔案
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名冊.ods
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名冊.xlsx
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.odt
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.doc
瓦斯買賣常見問題.pdf
瓦斯定型化契約海報.jpg